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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关于“土壤重金属污染历史欠账多,污染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

来源: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14 15:20     

根据湖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为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天蓝地绿水清为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和贯彻落实,全面推动绿色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保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

土壤重金属污染历史欠账多,污染问题突出。衡阳市共有疑似污染地块311个,占全省污染地块比例为13.72%。其中涉重金属污染地块265个,覆盖了10个县市区。

三、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全区内疑似污染地块,对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实施有效管控,本次排查区域内金雁化工厂地块、衡兴气体有限公司地块和凤凰化学有限公司遗留地块的环境现状,对这3块地块进行环境初步调查。

四、整改措施、时限及责任单位

1.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

2.分类深化重点区域综合整治。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总目标,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区风险防控工作。

3.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力度。

4.以污染地块为重点,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主体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

监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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