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认真核对填写《湖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统计表》(附件1)、《湖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实施情况明细表》(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认真核对每月末上报市局的《2020年地方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明细及进度表》,以及2020年12月7日已上报市局的《湖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统计表》。在两个表格的基础上,更新截至2020年12月底的相关情况,补充填报《统计表》及《明细表》。
提供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意见电子稿原件(需盖章,可扫描PDF版)。
3.统计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底,请分年度填报,其中2017年度填报2017年10月至12月底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