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爱果果业经营部:
本委受理的贺桂英、梁巍琴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衡石劳人仲字〔2021〕第33-34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20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