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湘职改办〔2020〕13号)和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衡阳市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衡教通〔2021〕63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经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我区2021年度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设岗计划向社会公布,详情可咨询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177162)、石鼓区教育局(0734-8177102)。
石鼓区教育局
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