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虎形山安置小区配套基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08 15:33     

虎形山安置小区配套基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虎形山安置小区配套基础改造工程招标人为: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挖沟槽土方、C15混凝土垫层、排水管道铺设、车库入口入顶面维修改造、车库屋面防水工程、道路硬化、透水砖铺设、铺种草皮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0.62,资金来源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虎形山安置小区配套基础改造工程

1.2.2  建设地点:虎形山安置小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虎形山安置小区配套基础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挖沟槽土方、C15混凝土垫层、排水管道铺设、车库入口入顶面维修改造、车库屋面防水工程、道路硬化、透水砖铺设、铺种草皮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1.3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虎形山安置小区配套基础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挖沟槽土方、C15混凝土垫层、排水管道铺设、车库入口入顶面维修改造、车库屋面防水工程、道路硬化、透水砖铺设、铺种草皮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含: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国土、政府采购等项目),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2.7.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2.7.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2.7.3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2.7.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 11  9 日至2021 11 15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湖南中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鸿禧楼D栋302室获取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办理,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   11 29 10   00   分,地点为湖南中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鸿禧楼D栋302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fzgn/wzdt/index.html、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子显示屏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驻石鼓区城投纪检组。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

联 系 人:易芳芳

电话:189734909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鸿禧楼D栋302室

联 系 人:欧阳斌    

电话:0734-8345949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