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湖南省典当企业年审工作情况通报》(湘金监发〔2021〕103号),衡阳市兴龙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年审未通过,被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终止典当经营许可。现公告如下:
一、上述典当公司已不具备典当经营许可资格。
二、上述典当公司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手续,变更后企业名称中不得有“典当”字样,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典当业务”等相关内容。
三、被终止典当经营许可的公司不得继续使用典当企业标识,仍以原典当企业名义从事典当等经营活动的,属非法经营。
特此公告。
附件: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湖南省典当企业年审工作情况通报》(湘金监发〔2021〕103号)
石鼓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