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征地拆迁的安置工作,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函〔2022〕26号)要求,我区拟采取货币化团购房源用于拆迁户实物安置,现就团购房源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货币化团购房源筹集公告(第一页)
货币化团购房源筹集公告(第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