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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建投】石鼓区华耀城B2栋(石鼓区政务中心)屋顶及玻璃幕墙漏水修缮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 区城建投      发布时间:2022-09-28 17:20     

石鼓区华耀城B2栋(石鼓区政务中心)屋顶及玻璃幕墙漏水修缮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石鼓区华耀城B2栋(石鼓区政务中心)屋顶及玻璃幕墙漏水修缮工程,委托代理编号:SZJXHY-2022-01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石鼓区华耀城B2栋(石鼓区政务中心)屋顶及玻璃幕墙漏水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SZJXHY-2022-016

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711083872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386110.66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包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1386110.66

1386110.66

17000

包详情:

包名

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B08010000 房屋修缮

石鼓区华耀城B2栋(石鼓区政务中心)屋顶及玻璃幕墙漏水修缮工程

见采购需求

1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须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9 28 日起至2022年10 10  止,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衡阳办事处(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3号香江城市花园1-2栋1504室)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17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10 1415: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 10  14  15: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衡阳办事处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3号香江城市花园1-2栋1504室

五、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石鼓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ysgq.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刘女士  电话:18711083872

2、采购人

名称: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173432533

邮编:42120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3号香江城市花园1-2栋1504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711083872

邮编:421200  电子邮箱:2759063497@qq.com

 

说明:本项目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不为政府采购项目,程序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进行,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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