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天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贺勇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衡石劳人仲字〔2025〕第017号)仲裁决定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华耀城商务中心B1栋石鼓区政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9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