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雁栖湖片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石鼓区雁栖湖片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衡阳市雁栖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阳市雁栖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衡阳市雁栖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石鼓区雁栖湖片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
2.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蒸水北岸,西至蒸湘北路,东至蒸阳北路,南至蒸水河,北至北二环。
2.3建设规模:项目总体研究范围为4.1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约2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内商业用地规划约90319㎡;居住用地规划约405281㎡;公园绿地规划约796857㎡;水域约478571㎡。
2.4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为自筹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概念性规划
2.6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15日,其中:
☑规划成果 15日 。
□后续服务: 。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不提供。
3.2.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需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6月04日起(工作日8:30至18:00)在 湖南允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白云路国瑞花园A栋二单元303室)报名。
2、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②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拒绝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阳市蒸湘区白云路国瑞花园A栋二单元303室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和_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子信息屏幕、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委监察组,电话0734-2898205。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招标人:衡阳市雁栖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红湘北路虎形山安置小区
联系人:曹娜
电话:158747133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允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白云路6号国瑞花园A栋二单元303室
联系人:许烈林
电话:19280680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