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旺发装饰材料经营部:
本委受理魏巍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衡石劳人仲字〔2025〕第075号),因与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综治中心楼302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