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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关于石鼓区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一批)

来源: 【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9-03 15:24     

为精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和《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免申即享”的方式,拟对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湖南京邦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等120家参保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稳岗返还单位有异议,请向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区财政局社保股、区人社局基金监督股、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石鼓区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0734-8177523

石鼓区财政局社保股 0734-8177800

石鼓区人社局基金监督股 0734-8177162

石鼓区就业服务中心 0734-8177633 0734-8177586

附件:2025年稳岗返还单位汇总表(第一批公示名单)



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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