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和《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免申即享”的方式,拟对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湖南京邦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等120家参保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稳岗返还单位有异议,请向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区财政局社保股、区人社局基金监督股、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石鼓区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0734-8177523
石鼓区财政局社保股 0734-8177800
石鼓区人社局基金监督股 0734-8177162
石鼓区就业服务中心 0734-8177633 0734-8177586
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