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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1号”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来源: 石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18 16:29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区承办的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少数县市区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未能从党执政兴国的高度理解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停留在口头上,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少数县市区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未能从党执政兴国的高度理解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停留在口头上,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

二、调查核实情况

我区接到整改任务通知后,立即组织各镇(街道)和相关区直部门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意见和有关问题进行自查。经调查发现,在省环保督察以前,有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抓环境保护统筹谋划工作力度不够,抓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缺乏持久性,导致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中自觉性、主动性还有一定程度的欠缺。

三、整改情况

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我区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近年来全区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再梳理,成立了石鼓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内容,明确了整改清单中的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切实加强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并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强化问责追责。压紧压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的责任落实,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不当决策致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的,以及在整改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致使整改进度迟缓和整改力度不够的,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近三年来,共追责问责71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不定期地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目前现状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少数县市区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未能从党执政兴国的高度理解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停留在口头上,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则追责”的原则,切实抓好《石鼓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石鼓区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贯彻实施,落实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构建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考评考核制度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大专项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石鼓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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