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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衡阳市石鼓区九久医学检验室建设项目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9-24 08:57     

衡阳市石鼓区九久医学检验室建设项目

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0年9月3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石鼓区九久医学检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83089

联系地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阳市石鼓区九久医学检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华耀城招商中心B2区304—306号

 

建设单位

衡阳市石鼓区九久医学检验室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晔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华耀城招商中心B2区304—306号,占地面积700m2,总建筑面积700m2,按医学检验机构相关要求装修后,建设医学检验所。总投资300万元。内设办公区、玻片腊片室、免疫组化室、组织切片室、细胞学处理室、脱水室、包埋室、标本存贮室、取材室、冰冻室、危险品仓库及医疗废弃物储存间等以及相关环保设施,开展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以及临床病理专业检验,不属于P3、P4实验室,年检验规模为10000例。

服务对象:接收来自衡阳及周边各地医院提供的患者样本,通过专业检测服务,向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检测报告结果和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不接诊病患,不设置病床。不设员工食堂及住宿,工作服交由有资质的洗涤单位清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风管道收集至楼顶排放,可到达天津市地方标准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2 中其他行业对应标准。在严格落实治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大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外排,对外环境影响不明显。

2.废水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项目外排污水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沉淀消毒处理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角山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本项目主要设备为小型实验仪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小,且均位于室内,不属于高噪声仪器、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音、自然衰减及距离衰减后,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废液、试剂包装物、医用手套、废弃样本等,吸附VOCs后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分类暂存,其中实验废液、废弃样本单独桶装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冷柜暂存,全部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置。综上,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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