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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衡阳众润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60000 吨生物质燃料颗粒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 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      发布时间:2022-01-21 15:02     

衡阳众润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 60000 吨生物质燃料颗粒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众润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60000 吨生物质燃料颗粒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83089

联系地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阳众润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60000 吨生物质燃料颗粒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松木乡梽木村三字厂组)

建设单位

衡阳众润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展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衡阳众润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 500 万元,于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梽木村三字厂组,租赁租赁衡阳市三志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厂房及原料堆场用于项目生产及办 公,租赁面积共计 4000 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面积为 2000m2,原料堆场为 2000m2(原料堆放场),开展年产 60000 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粉尘及油烟废气。粉尘由负压抽风+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 米排气筒排放,须加强通风设施运转,减少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项目运营期车间不进行清洗,只进行清扫,故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量较小,水质较简单,生活污水依托衡阳市三志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压块机、粉碎机等。厂房要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所有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要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主要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达标排放。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废铁等,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临时的堆放场地,不得随处堆放。临时堆放的地面与裙角要用竖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造,基础必须防渗,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暴雨不会流到临时堆放的场所。临时堆放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周围应设置围墙并做好密闭处理,禁止危险废物及生活垃混入,禁止焚烧各类固废。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废应妥善分类用指定容器收集,同时标注:标志标识、防渗、污水和废气导排、包装容器等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4t/a属于一般固废,经过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置中心无害化处理。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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