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石鼓区实际,石鼓区农业农村局代区政府起草了《石鼓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对上述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建议实名反馈至石鼓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楼104办公室,联系人王素纯,联系电话8177757)。逾期未提出意见建议的,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