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国乡振发〔2023〕4号)、《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入户核实、农户签字确认、村民主评议和公示、镇(街道)审核意见、区级审定批准等程序,现将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度9月份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公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