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2022-26582 | 统一登记号 | SGDR-2022-00205 | 文号 | 2022-11-08 |
公布时间 | 2022-11-09 | 来源 | 石鼓区 | 信息有效期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石鼓区制订了《石鼓区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十条激励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过程
促进“个转企、小升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全区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个转企”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小升规”是全区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的新动力。按照市、区工作安排,区市场监管局参照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石鼓区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十条激励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
(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
(三)《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衡政办发〔2022〕9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落实惠企政策三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