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决定成立角山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戴 胜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伍洪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肖泳文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 何 燕 卫生院院长
范 健 派出所所长
蒋 艳 司法所所长
王雪虎 综治办主任
何正伟 民政办主任
李朝阳 卫健办主任李朝阳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肖泳文兼任,由王雪虎负责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每半年定期组织召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全体人员以及辖区帮扶关爱小组组长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全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及时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掌握既往有过肇事肇祸或危险行为倾向及危险度评估1-5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委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开展工作,做到每月一见面。
(四)每半年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村(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和考核。
(五)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本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并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与复核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建立健康档案及随访服务等工作。
(七)及时组织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苗头事件,组织公安、卫生计生、村(社区)、家属对患者及时送治。
(八)了解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状况,组织做好有关救治救助等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
(九)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
石鼓区角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