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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党章》读后感(潇湘街道 吴颖)

来源: 石鼓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4-06-05 16:01     

  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潇湘街道于2014年4月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新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通过对新党章的认真学习和反复思考,我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回想起自己当年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时,是那样的慎重、那样的不安。党在我的心中是那么崇高和伟大,总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表现的不够突出,总是希望自己能成为工作上的先进,能成为青年中的楷模,因为只有那样才觉得自己够格提出入党申请,才能资格成为这个先进组织中的一员。因为对自己是这样要求的,所以在参加工作3年后,在自己取得了一定成绩后,在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认可后我才有勇气向组织递交了一份长长的申请书。在党旗下宣誓的时候,神圣而庄重,决心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模范带头、当好表率。如今入党21年了,我也从一个普通党员走上了领导岗位,再次想想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就发觉自己与当初相比,思想退步了,服务意识减弱了,没有真正起到表率作用,需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重新入党。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每个党员要通过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和争当合格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和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始终坚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核心内容。我们要树立“人民至上”,时刻提醒自己、时刻告诫自己:“我是一个兵”。要强化公仆意识,充分认识领导就是为人民服务,经常想一想:我是谁?为了谁?我能为人民做什么?党员干部必须站稳群众立场,端正群众态度,培养群众感情,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经常问问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什么?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切实把权力当做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对权力常怀畏敬之心,真真切切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

  二、要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形势怎样变化,都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们应该经常问问自己:“群众需要什么?”、“失去了群众我们还能走多远?”我认为,我们要好好思考我们在工作中是否脱离了群众的需要?我们所做的决策群众是否满意?我们和群众到底有多远?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市场经济对我们的冲击很大,有不少负面的东西模糊了我们的眼睛,影响了正确判断,少部分党的干部在逐渐丧失群众基础,更不容置疑的是少数干部的所作所为影响了党在民众心中的信任度。我们是人民的公仆,要摆正位置,虚心当好群众的学生,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大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要坚持群众导向,倾听群众意见,群众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做的,群众反对的就是我们要克服的,始终把群众放在第一位;每项决策都要认真调查研究,符合群众的呼声和意愿,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定思路、做工作,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诚心诚意地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使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要严格自律修身立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以诚信为本、以正直为贵、以宽厚为德。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在实践中磨练意志、锤炼党性。要把党纪国法当做规范我们行动的规矩,时刻想到不越矩,处事做人要既“有畏”又“不畏”,“不畏”就是敢于承担责任,有无所畏惧的精神,大胆实践,勇往直前,开拓性的工作;“有畏”是遇到个人利益得失的时候要三思而行,淡化名利思想、淡化做官心理。当前我们所处的社会处处充满着诱惑,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做到慎思、慎权、慎独、慎行,不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要求;要严格自律,洁身自好,坚持原则,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永葆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一心为公、勤恳工作,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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