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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上门开庭 化解17年积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7 17:33     

区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诺言,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64岁的原告人刘某某和80岁的被告人姚某某房屋买卖协议纠纷已持续十七年,于2013年12月3日向石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石鼓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老年人,特别是被告人姚某某年逾八旬,而且住在离石鼓区人民法院十多里外的雁峰区,来法院参加开庭十分不便且双方矛盾时间久远,积怨较深。我院民二庭副庭长肖红生法官亲自上门开庭通过认真细致的法制宣传和耐心的劝导疏解,对被告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消除误会,最终达成了和协议,双方持续了17年的矛盾终于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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