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司法局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全面依法治国
3月31日,区司法局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决不能照搬西方法治理念和模式,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核心要义之一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正确把握、深刻认识党和法治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
党组成员先后围绕本次学习主题展开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