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康宏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t湿米粉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石鼓区康宏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t湿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83089
联系地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市石鼓区康宏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t湿米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松木村(原松木乡梽木村) |
建设单位 | 衡阳市石鼓区康宏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能达环保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年产2400t湿米粉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松木村(原松木乡梽木村); 建设单位:衡阳市石鼓区康宏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年产湿米粉2400吨(其中,河粉1500吨、米粉900吨);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企业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1000万元的2.0% 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工作制度: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蒸粉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燃料废气。生产车间蒸粉工序产生的水蒸气,通过车间墙体四周通风口,及时排放车间水蒸气。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0m烟囱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废水通过隔油池+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横车铺河。根据预测,项目废水正常排放不会引起横车铺河水质超标,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后定期清掏,外运作为农家肥,不外排水体,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企业需重视废水收集池的建设,尽可能使其达到国内同类厂先进水平,从根本上减少事故排放的可能性;如果出现废水收集池防渗失效的情况,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废水进事故贮存池储存,事故贮存池总容积不少于一天的废水量。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本项目投产后噪声源主要为磨浆机、米粉生产线、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80-85B(A)之间。需采取一定的隔声措施。所采取的措施有如下几个方面: 声源治理:选用低噪声、降噪设备。 ②隔声吸声:隔声吸声:设备均放置在室内,水泵放置在水下;生产时门窗紧闭,通过强制机械排风来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减少噪声外传(一般标准厂房噪声经墙体隔声量可降低23~30dB(A),参考文献:环境工作手册—环境噪声控制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③减震措施:米粉生产线及磨浆机均采用减震措施,如在设备基础处理上采用相应的减震措施,减轻震动。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1.5t/a,属于一般固废,经过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所产生的边角料、一般性废包装材料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临时的堆放场地,不得随处堆放。临时堆放的地面与裙角要用竖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造,基础必须防渗,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暴雨不会流到临时堆放的场所。临时堆放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设置周围应设置围墙并做好密闭处理,禁止危险废物及生活垃混入,禁止焚烧各类固废。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废应妥善分类用指定容器收集,同时标注:标志标识、防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置中心无害化处理。 |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