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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石鼓区康宏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      发布时间:2021-06-21 11:23     

衡阳市石鼓区康宏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近日作出石鼓区康宏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4—2883089

联系地址:衡阳市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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