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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优化营商环境“一把手访谈”⑫| 区财政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助力石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 石鼓融媒      发布时间:2022-08-08 09:16     

“按照职能分工,石鼓区财政局办理的涉及到企业和群众的事项主要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督促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8月4日,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局长成志辉就优化营商环境公开做出六项承诺:

1、取消电子版采购文件工本费,纸质采购文件工本费并入采购代理费。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费,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应免费为按规定必须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服务。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平台(含电子卖场)不得向供应商收取(代收)费用,不得指定、限制第三方服务机构;

2、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中的同类产品只有一种的、以及纳入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的农副产品,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可在电子卖场直购;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中的同类产品达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可在电子卖场竞价采购;

3、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8号)加快资金支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得单方面要求分期付款,不得以内部程序为由延缓支付;

4、继续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利用政府采购交易数据核定供应商信贷额度进行信用融资;

5、预算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电子卖场直购适宜由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应面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直购;

6、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大型企业参加时可约定中标(成交)后将预留份额分包给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参加时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6%-10%),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给予6%-10%的价格加分评审优惠。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石鼓区财政局通过“三个优化”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优化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所有备案项目备案后督促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规定时间挂网采购。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截至目前,我区政府采购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3个项目,金额720万元。

优化投诉书审查和投诉处理时间。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政府采购投诉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答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诉事项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石鼓区财政局走访衡阳市烟草公司

成志辉表示,下阶段,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落实国务院稳经济大盘的6项33条优惠政策、省稳经济“1+8”等一揽子政策。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任务,在采购流程、合同管理、支付和交付、政府采购便利度等方面,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在优化预营商环境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助力石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祝敏  李文恋  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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