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某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投诉人:郁某
投诉时间:2024-3-4
主要诉求:您于2024年3月4日通过网上信访,反映衡阳市领航者教育培训中心拒绝退学费的问题,现要求退回学费。
答复单位: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意见:您于2024年3月4日通过网上信访,反映衡阳市领航者教育培训中心拒绝退学费的问题。我们于2024年3月6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我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商,商家同意退还学费,信访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