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科技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石鼓区发改科技局 填报时间:207年9月29日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方式
|
备注
|
1
|
开工建设监督管理
|
对应办理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行为的处罚
|
依据《湖南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
|
区发改科技局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
|
2
|
项目变更监督管理
|
对项目发生重大变更而未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行为的处罚
|
依据《湖南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
|
区发改科技局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
|
3
|
骗取登记备案手续处罚
|
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登记备案手续的处罚
|
依据《湖南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
|
区发改科技局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
|
4
|
重大建设项目稽查 |
重大建设项目稽查 |
依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2000年7月国办发〔2000〕54号)第三条:“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第五部分第(一):“完善重大项目稽查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
|
区发改科技局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
|
5
|
企业债券监督管理
|
企业债券监督管理
|
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加强债券资金用途监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必须依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债券资金托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必须履行监督债券资金流向的责任,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债券资金切实发挥作用。确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定多数通过,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还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报我委备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对本地区发债企业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委。”
|
区发改科技局
|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