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建设的思考与探讨
衡阳石鼓党政门户网
区政协办
2010-12-1 12:51:53
为了全面地、真实地了解我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部分委员专程走访了8个社区,其中既有老城区中存续了几十年的,也有随同开发一起建设的新;既有条件艰苦的,也有条件相对较好的,比较有代表性。但不论是老社区还是新社区,均普遍存在居委会身份错位、职能错位;经费紧张、办公场所紧张;缺乏凝聚力、号召力;士气不足、发展后劲不足等突出问题。
一、我市社区的现状与困境
(一)身份与职能的困境
社区的法定地位。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区,既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一种,也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更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企业,而是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内容的自治组织。基层政府对其负有指导、支持和帮助的义务,但二者之间并非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的上下级关系。尽管居委会对基层政府的工作负有协助义务,但这并不影响社区作为以“自我”为核心的自治组织这一法律地位。
社区的任务定位。社区的法定地位和任务,决定了社区及其工作人员属于居民群众自治组织中的分子,也决定了其工作任务和性质是以“自我”服务为主、以协助政府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居民)为辅的本质特征。但是,事实上,从我们所了解的社区工作内容看,社区几乎成了政府的一个全能基层组织,行使着政府的各项行政管理职能,毅然成了政府的“代言人”。以致于在一些居民眼中社区的工作人员就是“干部”。社区这种身份与职能的错位,导致社区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二)经济与条件的困境
我市现有社区158个,辖区居民最少的2000余人,多的近20000人。70%以上的社区没有自己所有的办公场所,一般为租用或借用其他单位的建筑物。社区工作人员一般为3-5人。每个社区每年的财政拨款为6万元左右(2008年以前为4万余元),该财政拨款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主要指办理社会保险)、交通、通讯、文印及其他办公经费等居委会的所有支出,即人平年均经费(含工资)为1万余元。数据是枯燥的,但却是真实的、最具有说服力的。从调查的情况看,社区不论是主任还是其他工作人员,除去所缴社保费用外,月工资均在1000元以下,这其中还包括一些必要的交通、通讯、文印费用,除非有幸“化缘”得到资金。如此窘境,社区自然不可能再有经济条件组织居民开展必要的文体娱乐活动。不仅如此,绝大部分社区的办公条件更是既简且陋,甚至寄人篱下。因此更不具备为社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乃至学习交流的场地的条件。社区的主要工作项目几乎与政府部门的工作项目一一对应。且政府相应部门对社区均有考核要求,其中计生工作、综治工作等还实行“一票否决”的考核方式。同时,通过调查得知,80%以上的社区没有图书室、居民活动室或群众体育设施(仅有的几个社区图书室或群众体育设施的建设,也是因为有市领导“蹲点”而“戴帽”下来的资金)。几乎没有社区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娱乐活动和文体竞赛,即使偶尔有过活动的也因缺乏激励措施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坚持;90%以上的社区没有自己的产业或者可持续获得的经济来源;70%以上的社区没有定期或不定期地上门听取居民意见等等。
(三)管理与服务的困境。
从本质上来说,社区应当履行相应的管理与服务的双重职能,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它的任务的界定,也隐含了其职能的双重性,只不过应有孰轻孰重之分罢了。管理体现的是一种行政职能,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服务则体现的是自治职能,是作为自治组织的本身职能。但是,从国家组织法及行政法意义上讲,行政管理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而居委会在行使前述种种名类繁多的“行政管理”职能时,可以说是“名不正言不顺”,因为它既不是国家机关或政府的派出机关,也不是被授权组织,没有行政权。因此社区成员在以“干部”身份履行“管理职能”时,必将陷于困境。至于“服务”,则几乎勿需赘述,因为既没有精力与时间,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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