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执法,督促签订用工合同,确保民工利益的提案
衡阳石鼓党政门户网
区政协
凌受波
2010-6-9 8:49:3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衡阳市石鼓区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57号
衡阳市石鼓区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57号
提案者:
凌受波 地址: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74793335
案由:加强劳动执法,督促签订用工合同,确保民工利益
提案内容:我区第三产比较发达,从事娱乐、餐饮、洗浴行业的从业人员较多,据我调查了解,这些行业的用工存在严重不规范,一是普遍存在扣发工资抵作押金;二是普遍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三是普遍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四是普遍工作时间较长,远远超过八小时。
建议:
1、劳动执法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应对这些行业的雇主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培训,让他们了解法律责任,明确企业的义务。
2、加强执法监督,对拒不改正者依法予以制裁。
3、劳动部门应设专职劳动仲裁员,对劳资纠纷及时正确处理。
审查意见:请区人劳局办理
凌受波 地址: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74793335
案由:加强劳动执法,督促签订用工合同,确保民工利益
提案内容:我区第三产比较发达,从事娱乐、餐饮、洗浴行业的从业人员较多,据我调查了解,这些行业的用工存在严重不规范,一是普遍存在扣发工资抵作押金;二是普遍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三是普遍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四是普遍工作时间较长,远远超过八小时。
建议:
1、劳动执法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应对这些行业的雇主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培训,让他们了解法律责任,明确企业的义务。
2、加强执法监督,对拒不改正者依法予以制裁。
3、劳动部门应设专职劳动仲裁员,对劳资纠纷及时正确处理。
审查意见:请区人劳局办理
责任编辑: cn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