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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禁止国家公职人员购买经济适用房

衡阳石鼓党政门户网 区政协 王小青 2010-6-9 8:50:35
 
近期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房地产的调控新政策,特别是在遏制过高房价与增加兴建保障性住房数量方面有了新举措。
据国土资源部15日公布的2010年住房用地供地计划表明,在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为24000 多公顷,与去年相比增加一倍多。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占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的71%,与去年实际供地相比增加79%。
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对城市低收入者、外来无房户无疑都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我们在为这些新房产调控政策拍手叫好的同时,更应加强对经适房的监督和监管。因为自国家推行经济适用房政策以来,对经适房的申购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但富人、当权者申购到经适房这样的怪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社会影响比较恶劣。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经济适用房沦为“腐败房”,我们建议:应明文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申购经济适用房。这个建议看似存在“一刀切”的问题,也不排除确实有少部分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公职人员买不起商品房。但相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普遍属于城市低收入者而言,国家公职人员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额外的住房补贴等社会保障。因而,允许国家公职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竞争经适房申购资格,本身就隐含着不公平的前提。特别是在经济适用房监督不力、信息不畅的背景下,赋予国家公职人员经济适用房申请权,几乎等同于让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钻空子,这也违背了国家大力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不利于社会和谐、民心稳定。(王小青)
责任编辑: cn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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