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设立校园警察,强化校园安全立法
衡阳石鼓党政门户网
区政协办
王小青
2010-5-6 16:49:09
最近校园血案屡有发生,且案件发生频率、严重程度呈上升态势。继3.23福建南平砍杀13名小学生事件之后,4月28日,广东雷州又发生一起砍伤16名师生的事件;4月29日,一名男子冲入江苏泰兴一幼儿园,持刀砍杀了28名师生。
这些校园惨案的发生,暴露了我国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上存在的不足。校园安全堪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防范不力。学校似乎成了安全防范的主力,由于学校经费的原因,我国很多学校都没有聘请保安。即使雇佣了安保人员的学校,保安人员的素质也是良莠不齐。更何况“好马还需配好鞍”,而学校的保安缺乏专业的装备,遇到险况往往捉襟见肘,难以迅速有效地控制局面;另一方面,学校安保人员没有执法权力,管得了校内,却管不了校门外,即使发现可疑人员,也无权上去盘问、搜身,做到防患于未然。
针对这种情况,有些地方已经尝试让警察驻校保卫学校安全,如成都书院街派出所就安排了社区民警在校门口值勤。但缺乏相关法律制度作为依据,这种现象很有可能如“昙花一现”,难以维持。
设立校园警察,强化校园安全立法,是现代各国应对校园安全形势的普遍做法。我国在此方面虽有呼吁之声,尝试之举,但尚无有效作为。我们建议国家有必要迅速制订《校园安全法》,建立完整有效的校园安全法律保障制度,包括提供校园安全标准、安全经费法律保障,设立校园公安派出所以强化校园安全保障力量,建立校园上下学路上的安全保障规范等。
我们相信,以法律的名义保护校园安全,才能给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筑上坚实的防护墙,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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