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中共衡阳市委批示同意,1984年2月10日,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衡阳市城北区筹备委员会。4月2日召开第一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衡阳市城北区委员会。1994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政协衡阳市城北区委员会从第四届委员会起将过去的每届任期三年改为每届任期五年。 2001年5月份,因衡阳市城区区划调整,原城北区更名为石鼓区,政协城北区委员会随之终止。2002年12月2日,政协石鼓区第一届委员会成立。石鼓区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第一届委员会设常务委员27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5人。第二届委员会设常务委员24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5人。 1983年12月,筹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衡阳市城北区委员会设立区政协办公室。1984年1月设立提案审查委员会。1985年4月一届二次会议将“提案审查委员会”改为“提案委员会”。1986年8月以后,根据市编委[1986]69号文件精神,相继成立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1990年2月二届第十八次常务委员会决定,将“工作组委员会”改为“经济联络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改为“文教卫群团委员会”,“学习委员会”改为“学习文史委员会”。 1990年3月三届一次会议为便于组织基层政协委员会和各界人士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决定在街道一级设立政协联络组,分别由6个街道办事处设专职工委主任,担任政协委员联络组组长。从政协衡阳市石鼓区第一届委员会成立以来,分别以界别组和乡、街联组两种组织形式开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