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咨询的是“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政策”。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妻子参加的是衡南县城乡居民医保,且预产期在2026年9月份左右。根据政策,生育可以享受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报销。 产前检查: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查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在生育定点医院门诊报销; 生育住院:从2026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衡阳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分娩临床路径的可享受“分娩基本医疗费用零自付”政策,费用结算范围包括基本生育分娩项目(如分娩期间的住院费、诊疗费、护理费、基本药物和材料费等),不包含个性化需求项目(如目录外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等)。分娩中出现合并症很并发症的视情况纳入结算范围,发现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情况的,手术等费用按现行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自付;出现产后出血、重度子痫、胎膜早破、胎盘早剥、顺产失败转剖宫产等情况,退出生育包干政策,费用按原政策执行;市外异地生育按原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平产最高补助标准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3000元)执行。急危重症孕产妇住院医疗费用纳入DRG特病单议结算。 因您妻子参加的是衡南县医保,若后续有生育报销结算的问题,建议咨询衡南县医疗保障局。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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