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已知悉,经核查宏兴花苑小区已办理首次登记相关手续,具备办理分户产权的条件。该小区属于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用于出售,后华侨城公司整体收购该小区用于拆迁安置,华侨城公司和该小区原开发公司之间由于款项结算问题没有履行到位,导致宏兴花苑虽然办理了首次登记,具备办证条件,但是原开发公司因没有收到尾款而没有将已办理产权的资料移交给华侨城公司,故此暂时不能办理。 关于多收取的业主水费、装修及电动车充电费用退还给业主一事,2024年5月,在莱福士公司与华侨城公司交接过程中,社区与街道重点办均提出要求莱福士公司及时将相关费用退还给业主或将业主费用明细、款项委托给社区及相关接手物业公司予以退还给业主,交接现场莱福士公司承诺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退还。在莱福士公司承诺即将到期过程当中,社区多次要求该公司兑现承诺,但该公司以资金紧张、华侨城公司未将物业费结清等理由拒绝兑现承诺。社区沟通无果后,将该情况逐级向街道、区指进行报告,请求区指挥部与华侨城公司沟通,督促华侨城公司完成交接当中莱福士公司未完成的交接工作,确保业主利益得到妥善处理。 目前,街道和区政府正在与华侨城、开发商积极对接,安排专人负责,力争早日化解两个公司之间的债务问题,从而消除办证制约性因素,促成尽快办理分户产权。 石鼓区五一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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