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鼓人大 发布时间:2025-05-23
关于何小彦等的任免通知
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3日衡阳市石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小彦为石鼓区人民法院角山人民法庭庭长;
王志为石鼓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曹娉为石鼓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阳昌兴为石鼓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
刘婉为石鼓区人民法院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雷雨尘为石鼓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辉为石鼓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志军的石鼓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唐娟的石鼓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颜子涵的石鼓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婉的石鼓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