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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4

  按照区政协年度工作安排,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成立专题调研组,对我区2016年以来村级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收集资料、入村调查、现场视察和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掌握了全区平台建设的相关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平台建设背景及相关政策

 

  1、建设背景

 

  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是在乡镇和建制村配置、为广大农村居民公共生活和社会治理提供服务的综合性场所,是保障农村居民就近就便享受公共服务和实现社会源头治理的重要载体。为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新一轮乡镇区划调整和并村改革精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全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从2015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决定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750个村级平台建设,其中:2016年实施225个村,2017年实施剩余的525个村。

 

  2、项目要求

 

  村级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成要满足村务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四大功能。每个平台建筑面积按500平方米左右标准进行建设,统一风格、统一标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程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手续。以乡(街道)公益事业建设名义,由区自行完成征地报批。平台的使用权归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原则上以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名义统一办理。

 

  3、资金安排

 

  按照省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平台建设所需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湖南国开行贷款,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摊,逐年回购,市、区财政分摊比例为5:5。每个新建平台市、区两级财政投入75万元(500㎡×1500元/㎡/村),每个改建平台财政投入25万元。区委区政府为鼓励各乡、街道加快平台建设,决定新建的平台在市定每个75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另补助50万元;改建的平台,在市定每个25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另补助30万元,超出的资金部分由各乡(街道)、村自筹。另对在2016年12月31日主体竣工的村再奖励10万元,主体未竣工的村罚款5万元。

 

  4、运作方式

 

  我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政委,区长刘浪为组长、3名区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农林局、规划石鼓分局、住建局、国土石鼓分局、环保石鼓分局、教文体局、商务局、卫计局、电子政务办等1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安排专人专班,协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同时确定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法人单位);乡、街道予以配合,并负责接管建成项目及其运行管理。

 

  二、我区平台建设基本情况及特点

 

  1、建设情况

 

  我区原计划将全区16个村全部纳入平台建设任务,其中2016年新建10个,分别为角山乡旭东村、和平村、前进村,原松木片区(现并入黄沙湾街道)青石村、灵官庙村、松梅村,原黄沙湾街道进步村,合江街道江霞村、五一村,五一街道建设村;2017年扩(改)建1个为黄沙湾街道团结村,改建5个分别为角山乡三星村、角山村、利民村,原松木片区朝阳村、松木村。到目前为止,实际完成7个村,即角山乡前进村(现已交由杨岭社区建设使用)、和平村、旭东村,黄沙湾街道青石村、灵官庙村、松梅村、进步村。其中黄沙湾街道灵官庙村、青石村已经投入使用,松梅村已经装修完毕,因村“两委”换届没有完成,暂未搬迁,其余都已主体完工正在装修。合江街道江霞村、五一村和五一街道建设村因选址问题2016年未能动工。

 

  2、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区财政分二次把每村50万元共计50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应乡、街道和区城建投。后来由于政策调整,国开行贷款未能到位,区财政于2017年元月又垫付了7个已建成村共525万元补助资金,资金拨付到区城建投,由区城建投再拨付到项目村;同时兑现了2016年12月31日前主体竣工的5个村(黄沙湾街道青石村、灵官庙村、松梅村、进步村和角山乡旭东村)各10万元的奖励资金,资金拨付到各乡、街道,由乡、街道拨付到项目村。

 

  3、工作特点

 

  (1)领导看得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多次调度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台建设工作,根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上级政策的调整研究出台政策,解决有关问题。

 

  (2)财政投入足。2016年在上级明确每村75万元补助政策时,区财政就安排了每村50万元的补助资金,并出台了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封顶的村额外奖励10万元的政策;上级政策调整,每村75万补助资金不能到位时,区财政又予以全额垫付。

 

  (3)建设速度快。2016年计划任务数10个,除五一、江霞、建设三个村因来雁新城建设公司不能安排项目用地而没有开工建设外,其余7个村全部完成,其中青石、松梅、灵官庙、进步、旭东村因按期完工获得了每村10万元的奖励资金。

 

  (4)建筑面积大。每个平台建筑面积都在800平米以上,最高2400平米,都远远超过上级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

 

  1、进度不平衡

 

  2016年计划新建10个平台,实际只完成7个,到目前为止能够交付使用的只有3个;2017年还有10个(含前进村)新建、改(扩)建任务。村与村之间进度不平衡,全面完成任务压力大。

 

  2、手续难办理

 

  已完成建设的各个平台建筑面积都超过规定的500平米左右的标准,给办理规划、国土手续带来难度。

 

  3、资金缺口大

 

  由于建筑面积超标,装修标准不统一,部分项目因选址而致房屋基础成本较高等原因,各村资金使用量都超出市区计划安排,给乡、村造成新的债务负担。

 

  4、程序不规范

 

  规划、国土手续没有办理,设计单位没有正式图纸,财评没能进行;为推进工作进度,各村大多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建设模式,以致已建平台都没有完成招投标程序,存在廉政风险。

 

  四、工作建议

 

  (一)关于2016年平台项目

 

  1.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推进项目扫尾工作。区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快推进项目扫尾工作。一是区政府将原安排的区级补助资金、奖励资金和垫付的融资贷款资金尽快拨付到乡、街道和区城建投,同时督促乡、街道和区城建投按程序拨付到项目村使用;二是区城建投收集好资料做好手续申报,规划、国土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办好有关手续;三是平台建设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完成装修及配套工程扫尾工作。

 

  2.完善程序、化解矛盾,依法依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一是各村抓紧完成财评、审计等工作,尽量完善各项程序。二是在全区2017年平台建设项目正在启动、区财政难以再安排更多资金的情况下,乡、街道和村要马上制定筹资方案,尽快筹集资金,完成平台建设。绝不能让平台建设工程成为“烂尾楼”工程。

 

  3.安全稳定、百姓满意,确保平台尽快发挥作用。一是加强监管,特别是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监管,决不能出现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问题;二是做好稳定工作,不能因建设资金等方面原因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和工程审计工作,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四是乡、街道要优化平台布局,完善平台功能,使平台建设真正成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农村、百姓满意的惠民工程。

 

  (二)关于2017年平台项目

 

  1.确定建设方案。对剩余的10个村(含前进村)区委组织部要尽快牵头制定建设方案并完善审批程序;乡、街道和村在呈报方案时要量力而行,不能超出资金承受范围。

 

  2.筹措项目资金。区财政局按2016年政策筹措项目资金,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启动项目建设。乡、街道和村在具备条件时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按时按质完工,确保全区平台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走在全市其他县(市、区)前列。

 

  (三)其他方面

 

  1.适当增加资金投入。平台建设项目全部完成以后,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平台进行项目审计、核查,确定债务数量,了解其“造血”能力,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安排一定的装修和配套项目建设资金,并将今后平台运转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2.尽快发挥平台作用。已建好的平台项目要尽快交付使用。区、乡、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平台使用的监管,尽快使平台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