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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3

  2014年8月25日至26日,区政协由经济联络委牵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采取听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服务运营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鼓区辖区内现共有农贸市场14个,总经营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摊位数近3000余个。其中主城区农贸市场10个,合江街道、五一街道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各1个,角山乡、松木乡乡村农贸市场各1个,规划待建的乡村农贸市场1个。

  2009年,我区对辖区内所有的农贸市场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其中建设新村农贸市场列入国家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点,成为衡阳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窗口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取缔马路市场,2012年,角山乡引入投资商投资新建了角山阳光农贸市场,松木乡梽木村自筹资金新建了谢湾农贸市场,旺茗居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在五一街道建设村五组新建了旺茗居农贸市场,并于2013年按照省商务厅要求进行了标准化改造,获得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财政资金110万元。现三个农贸市场都已投入使用。

  为完善农贸市场功能,平抑市场价格,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菜,我区积极推进农产品直销店建设,去年在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支持建设农产品直销店12个。为方便农村统规统建安置小区居民购物,去年我区向市商务局申报,规划在松木青石村待建的乡村农贸市场1个。

  二、存在问题

  调查中发现,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市场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居民生活条件和购物环境进一步改善,但辖区内农贸市场在改造升级、新建迁建、日常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落差

  一是对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认识不足。农贸市场建设遵循的是方便、卫生、安全。它要比公园、广场、马路建设重要得多,称得上“农贸小市场,民生大工程”。国务院对农贸市场建设非常重视,强调各级政府要建立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要实施“菜篮子工程”、“米袋子工程”。然而地方各级政府真正重视了多少,落实了多少不得而知。二是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民生性、公共性认识不到位。政府对农贸市场建设过分强调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导致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和发展中主导不够,市场改造中话语权不够,指挥失灵。由于认识不到位,造成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不够重视,规划布局滞后,规划执行不严肃,对有关农贸市场建设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二)设施落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存在先天基础条件差、交易设施简陋、无停车泊位,没有任何配套的诸如停车场、遮阳棚、价格显示屏等设施,没有必要的排水基础设施,沟不通、路不畅、地不干等问题长期存在,部分食品加工、海产品、禽类宰杀等环境令人担忧,直接给市场日常管理留下隐患。辖区内高档次新建的市场不多,经营面积普遍不大,垃圾处理设施配套不全。

  (三)规范落伍。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不合理,难以满足市民需要、有的新建住宅小区明显缺少与之相配套的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有的老城区的市场地处闹市,周边道路狭窄,居住人群集中,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还有个别市场明显违法,存在很多隐患。如:雁栖桥下禽类批发市场。

  (四)管理落位。一是机制不全。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机制不明晰,缺乏相应的食品安全质量监测机制,摊位出租后对经营户的后续管理跟不上,市场建设后期投入不足,管理与服务相对弱势。二是权责不清。有的集贸市场涉及多个部门的利益,造成了部门之间因责任不清相互掣肘的矛盾。有的市场聘用社会闲杂人员进行管理,收费标准自由度很大,管理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三是功能布局不合理。市场管理距离标准化的要求相差甚远,在质量和卫生上存在隐患。

  三、几点建议

  针对我区现有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质,特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认识,重视市场建管。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以人为本是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人民的衣、食、住、行,人民的生活质量好坏是政府的第一要务。因此,直接地说,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就包涵人民的衣、食、住、行,人民的生活质量。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是群众观的具体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党及党的各级政府要把人民最关心的、最需要解决的放在第一位,而农贸市场建设就是人民群众最直接关心的,最需要解决的。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改造。要依据“以人为本”和“划行规市”的原则,对农贸市场进行总体规划布局和提质改造。规划、商务部门应提前介入农贸市场等商业网点的规划布局,使农贸市场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在各大型安居房、安置房的规划建设中,应该合理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做好农贸市场、商业零售网点等配套规划、整体建设,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实施。农贸市场规划一经确定,应实行红线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连片开发的住宅小区,政府应适当提高居民小区市场规模和档次,开发商应按规划配套建设农贸市场。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有安全隐患的农贸市场要坚决予以拆除搬离,比如临时过渡性的桑园农贸市场,周边居民反映强烈,政府可以考虑在湘江下游规划用地,引进投资商建设综合性的本地产蔬菜及活禽交易市场。对已有的农贸市场,比如易赖街、河池路等农贸市场,这些市场基础设施落后,硬件建设跟不上,管理滞后,占道经营、脏乱差现象严重,政府应分步进行改造提质。

  3、加大投入,强化硬件建设。近年来,政府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不断加强,但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农贸市场建设却投入不够,建设改造力度不大,硬件设施提升不多,致使农贸市场多年来“涛声依旧”,与日益提升的城市形象格格不入,反差强烈,人民群众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建议政府结合省商务厅多年推行的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老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投入,尤其是市场硬件设施建设要逐步升级提质,从整体上改变农贸市场的内外形象。一是旧的要逐步改造。旧的农贸市场已经存续多年,规模虽有大小,但基本上能满足特定区域内居民的生活需求,也是市场化选择的结果。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区旧的农贸市场脏、乱、挤的现象依然严重,但受条件所限,不可能大规模改造,只能因地制宜、逐步整治。建议从“脏”、“乱”入手,逐步规范化。因为治脏治乱并不需要投入太多资金,更不需要对市场及市场周边基础设施“动手术”。强化宣传、引导、管理,辅之适度投入改造,即可做到整洁、规范、有序。就像一个人,虽不一定能做到富贵奢侈,但完全可以做到整洁精神。二是新的要大力扶持。我区目前虽有几家投资商或村民自筹资金新建的农贸市场,但由于政府对居民或村民引导不力、对马路市场整治不到位、对投资商支持不够,致使新建的农贸市场无人入驻、马路市场依然如故。如此既严重打击了投资商的投资积极性,也损害了政府执法形象和执法力度,更没有消除马路市带来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如政府引进投资商投资兴建的角山阳光农贸市场就是典型的例子,该市场建成后,除了开业之初由于政府整治马路市场得力情况较好外,“整治风”一过,一切又“恢复原状”。三是违法的要坚决拆除。违法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市场外摆摊设点搭棚子;二是通过欺上瞒下造成既成事实的违法市场,如雁栖桥下的禽类批发市场,该市场就是典型的违法市场,周边居民怨声载道、桥下建市场本身就违法。那么,政府只有打击违法,才能更好地保护合法;只有整治脏乱差,才会有整洁规范。四是拟建的要科学规划。我区正在大力进行城市化建设,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与建设标准就是城市化建设中的“大厨房”。一个区域的农贸市场就像一套住宅的厨房,其在规划和建设中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所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主动商请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并报市政府,在今后的城市规划中必须事先将高标准、多能功、适度规模的农贸市场建设作为必要的规划要点,列入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中,并确保落实。

  4、规范管理,提升市场品位。一是要建章立制。建议出台一套比较完善的市场建设和管理的行业规定,城区内新建、改造、迁建的农贸市场,一律按规定进行审批、验收和监管。责成由某一个部门牵头,每季度组织工商、食品监管、卫生、食安等部门联合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以简报等形式通报公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予以明确,两办督查室加强监督考核,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底考核,促使职能部门增强监管意识。二是强化市场分区和质量检测。农贸市场在新建和改造提质时,要充分考虑各类产品的规行区划,根据产品性质严格分类划区、分类经营,做到合理布局、规划便民。大型农贸市场及较大规模的超市,要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点,现场公示监测信息,确保农产品安全入市。三是配套相关设施,建立数控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要符合农贸市场的技术标准和实施规范要求,需要覆盖的监控范围应涉及市场出入口、主要通道、猪肉档铺、重要摊位和重要环境卫生监控区等。四是相关部门合力执法。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综合性强,涉及城管、工商、食品监管、环卫、街道等诸多部门,建议政府明确界定各部门管理责任,责成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齐抓的局面,有效消除管理区域上的空白点、明确责任上的临界点,化解部门因责任不清、分工不明造成的相互推诿、互为掣肘的问题。同时,要严厉禁止以罚代管、放水养鱼等不良执法行为。五是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现有农贸市场所谓的“管理”就是市场经营者的收费,对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而言就是“野生动物”,除非能得利,否则就不管。不论是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还是市场秩序,几乎没有部门会“主动介入”,这也是目前农贸市乱像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建议政府一是明确区经贸科技局为区农贸市场主管部门,界定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权职责以及市场业主、经营户的权利和责任;要制定统一的有关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计量管理、治安管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二是每个农贸市场都建立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辖区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考评项目中,纳入是否对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和安全的农贸市场尽职尽责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