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4
提案内容:
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不同群体的聚居点,各种利益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聚集点,日益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城市社区居委会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中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社区的地位与作用决定了社区工作人员的重要性。社区工作人员肩负着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重任,承担着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使命。目前看,社区居委会具有双重身份,表面是自治组织,实际却是政府工作的基层单位。不但完成对居民的服务,而且承载着政府各职能部门很大一部分基础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社区工作涉及党建、文明创建、三清三建、民政低保、特困救助、社会保障、医保缴纳、市容卫生、经济普查、消防安全、科普宣传、计划生育、社会综治、信访、再就业、殡改、文化、档案、征地拆迁等四十多项。可以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特别是去年社区合并之后,工作量就更大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少,但工作量却很大,他们付出的劳动与其所得到的报酬显现不对等。
一、石鼓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现状 当前,中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居民群众对社区居委会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无论是三清三建、文明创建,还是计划生育、扶贫助困、环境整治,亦或社会治安、来信上访,社区都是最终的组织者和执行者。社区工作人员长年工作在基层,直接与群众接触,解决了许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难题,社区主任被人们亲切的称为“社区总理”。然而,社区工作人员的回报与付出不成正比。以五一街道来雁塔社区为例,社区共有工作人员8人,大专以上文化6人,高中文化2人,平均年龄41岁,最高到手月工资为2185元,最低到手月工资为1985元,41岁的年龄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在物价和工资水平普遍上涨的今天,2000元的月工资如何能养家糊口、赡养老人、抚养小孩,更有甚者,如果两夫妻都是社区工作人员,那么生活更会捉襟见肘了。基层社区工作者工作忙,担子重,任务多,压力大,但他们的福利待遇却很低,这不利于基层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的进程,更是与我国劳动法的宗旨“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相违悖的。
为此,建议区政府出台政策,明确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给予提高。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社区建设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基础。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是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前提和保障。
二、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的紧迫性 虽然我区已连续提高工资待遇,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却不相适应,更与衡阳这一湖南第二大城市的称号不相称。2002年,市、区通过公开招考,招聘了一大批社区工作人员,当时社区人员的平均工资为600元,年工资总额7200元,2003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855元,社区工作人员工资与全市平均工资之比为0.73:1。此后,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几经调整,2015年社区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为2425元(含绩效奖),年工资总额29100元,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983元,社区工作人员工资与全市平均工资之比为0.65:1。十三个年头过去了,当年意气风发的小青年如今都已步入中年,十三年的青春、十三年的辛劳无怨无悔,可社区工作人员的相对收入不但没有增加反而降低了八个百分点,就连特困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都从2003年的人平每月百元以下增加到如今的人平每月360元。全社会都在分享着改革发展的成果,可为何社区工作者这一群体却不能公平地参与“大蛋糕”的分配?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社区工作者是社区建设的中坚力量,但从目前来看,社区工作者队伍不够稳定,专业化水平不高,招聘人员难以安心社区工作,流失情况严重,其中关键的原因在于工资待遇偏低。2002年,五一街道新进招录的社区工作人员24名,至2015年底仅剩9人。可以想象在我区的其他街道必然也存在同类情况,人员流失之严重可见一斑。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强调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社区工作。稳定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对于我区建立和加强社会工作,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既与社区繁重的工作不相称,收入与付出不对称,也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区各项工作的发展。尤其在物价起伏较大的今天,社区工作难以成为一种谋生手段,难以稳定好、建设好社区工作者这支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作用,亟待提高他们的待遇。提高基层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解决基层社区工作者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能稳定社区居委会工作队伍,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社区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三、有关建议:
(一)制定社区工作者工资自然增长机制,切实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
可参照周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务年限工资标准,提高职务年限补贴,相应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并建立社区工作者待遇与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挂钩联动机制,原则上保证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能达到全市的平均工资。使社区工作者的工资调整要求有程序可依、有路径可循,学历越高、职称越高、职务越高、年限越长、考核等级越高,相应的工资越高,解除社区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给予社区工作人员足够的关心,每年组织他们参加一次体检。明确社区工作人员休假及加班制度,依照劳动法按时足额发放加班补助。设立社区单独财政账户,给予社区负责人必要的财政、人事支配权利,公开市、区两级对社区的所有拨款项目,使财政乡级代管内容透明化,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提高社区工作者进入门槛,实行逢进必考,禁止各种非正规渠道进入社区的情况,避免社区成为政府机关的“家属工厂”,从源头上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抓住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契机,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力度,重点抓好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和社会工作理念的培训;鼓励社区工作者通过进修和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等级考试,提升专业素养、增强实际能力,积极促进社区工作者提升转岗成为专业社工。通过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明确社区工作人员身份,提高社会认同度,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
(三)畅通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上升通道。
政府可拿出一定比例的行政事业指标,规定工作年限,通过考试择优录取,将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纳入行政事业编制。
提案人姓名
|
界别
|
邮编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李亚凤
|
台侨民宗
|
|
来雁社区
|
1777343789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