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衡阳市石鼓区城管执法局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条桌等宣传形式,分别在莲湖广场、石鼓广场开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石鼓区城管执法队员重点宣传了《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时还宣传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并向市民发放《衡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强基础、转作用、树形象"等宣传手册。活动中就市民 关心的摊点管理、油烟污染、烟花爆竹燃放、城市噪音污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热点问题与群众交流互动,答疑解惑,倡导广大市民和城管工作者一起,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容环境。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160余人、巡讲车辆20台,发放宣传资料4000份,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条例》施行后,将有效解决衡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月1日至3月7日,该局将在莲湖广场、石鼓广场等地集中宣传,石鼓区各乡、街城管执法大队将在各自辖区内宣传5天。通过大规模的法律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共同营造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