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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依法行政构建法治人社—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汇报

来源: 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15-12-30 11:09     

  省人社厅出台的《关于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我省法治人社工作的正式起航,给全省法治人社工作指明了方向,谋划了蓝图。市人社局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给我们推进法治人社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推进法治人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力行举措,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的精神内核概况起来为六个词“责任”“效能”“阳光”“公正”“诚信”“清廉”,围绕这六个中心词,我们积极推动人社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进。

  一、打造权责统一的责任人社

  转变行政职能,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清理出我局承办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整合机构设置,推进经营性业务分离。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实施意见》(衡人社发〔2014〕60号)文件精神,我区于2014年12月底,将我区人才交流劳动服务中心和区人力资源市场职能整合,不再保留区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后更名为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区内公益性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不再从事经营性业务。坚持管办分离、政企分开、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的原则,成立经营性服务企业,承接原石鼓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中介、劳务派遣、人才培训等业务。今年2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清产核资;5月份,清产核资工作完成。通过租赁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人才中介、劳务派遣、人才培训等经营性业务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剥离,交由经营性服务企业实施。

  加强人社民生服务,构建和谐人社。实行全民参保登记试点,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及时做好社会保险调待提标工作;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广大城乡居民就业;加大劳动维权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加强信访维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效能人社

  梳理行政服务事项。全面开展行政服务项目清理,建立我区人社行政服务清单,及时发布到区党政门户网,规范服务流程,严守服务时限。精简经办流程。实施了“流程再造工程”,各二级机构重新梳理业务流程,明确服务办理条件、程序、时限、标准和监督渠道,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最大限度精简手续、缩短时限,大大方便了群众。

  规范窗口服务。制订《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规范》,加强服务窗口人员业务技能提升,切实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行“周安排、月讲评、季考核”制度,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标准核定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工作情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大厅。

  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我区在2012年就已经将就业、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平台延伸到社区(村)一级,形成了“石鼓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全区乡、街道、社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统一配备了必要的硬件设备,统一安装了业务软件、开通了劳动保障网,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悬挂了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59名专职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全部取得了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有32人取得了大专以上学历。今年我区将执法队伍建设延伸到乡街基层,各乡街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每个委员会配备一名专(兼)职调解员。

  三、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人社

  深化政务公开。利用市人社局官网、区党政门户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概况信息、通知公告、人社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业务工作、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工作信息。重点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业务事项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将本局政策调整、工作动态、热线回复发布在区党政门户网,实行阳光政务,接受群众监督,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严格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会前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等,不断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政策调整、人力资源保障资金发放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集体讨论(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党组会)、民主决策的要求,落实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降低行政决策风险。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密切关注社会舆情。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改革等重点事项都严格决策程序,稳步推进。

  四、打造公平正义的公正人社

  人社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必须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把它作为一种理念贯彻到每项工作的全过程。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抓队员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工作作风;加强刚性执法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处理。

  严把机关事业进人关。今年,我局牵头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配合市人社局招录公务员28名,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名;配合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招聘教师35名。及时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手续办理、工资核算及工龄认定等工作,妥善安置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一是完善系统内部层次监督,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报送、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等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案卷自查活动;二是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标准化的投诉举报窗口,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三是落实责任,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履行监督职责,有案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或者滥用行政处罚权力、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越权“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打造诚实守信的的诚信人社

  构建机构诚信体系。今年3-4月,我局联合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开展的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区共抽调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职介机构和用人单位12家,共依法查处违法案件6件,取缔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6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6项,发放宣传资料4000份,开展面对面的法律咨询4次,有力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净化了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开展诚信服务行动。我们开展了“345”标准化服务行动:即“三规范”—规范办公场所标识、规范工作人员仪表、规范办公服务环境;“四个好”—说好每句话、接好每个电话、待好每位群众、耐心解释好每项政策;“五不让”—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事项因我而延误、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劳动保障部门的形象因我受到损害。

  推广行业诚信报告。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在我区人社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促进公职人员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

  六、打造廉洁从政的清廉人社

  增强务实清廉意识。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单位学习制度和活动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勤政廉洁思想意识。开展警示教育和理想信仰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发送廉政短文和提醒短信、组织观看《高速公路上的腐败》等教育片,着力推进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做到“警钟长鸣”,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在职务消费方面,要求党组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严格执行《关于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石人社发〔2014〕2号),实行职务消费报告制,降低接待规模和成本,禁止名烟名酒接待。在消费生活方面,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到节约朴素,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铺张浪

  费,严禁奢华奢侈,严禁公费请吃和娱乐消费。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今年前三季度各项支出较上年相比缩减11%。

  积极推进权力清理。对区级人社部门的各项行政权力和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进行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归集、整合,编制权力目录(行政许可等行政事项67项)和责任目录,并通过区党政门户网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管理服务事项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按权力清单行驶权力,严格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做到不越权、不滥权、不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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