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乡、角山乡民政办: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社会救助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民社救函[2014]5号)精神,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下敬老院的防暑降温和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确保五保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政府尤其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全体民政工作者要坚持以民为本、民生优先,进一步增强做好敬老院和五保对象安全管理的责任感,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明确专人分管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敬老院高温防暑降温安全工作;要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院长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大检查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敬老院安全生产工作再次进行彻底排查,着重对消防安全、防暑降温和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及早发现、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和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五保对象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
二、切实落实敬老院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天4次巡查制度,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和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午夜后四次巡查,及时掌握在院对象的起居、健康、在位等情况,健全值班记录和工作台账;加强对五保对象外出的管理,禁止在高温天气时外出活动,以防止中暑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五保对象房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和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五保对象私自在住房内做饭;确保灭火器等防火设备处于良好待用状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对出入院人员做好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敬老院;严禁五保对象不请假外出,请假外出原则上须安排专人陪同,携带有敬老院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出入证,并做好请销假登记;五保对象在外过夜的,必须由其亲属到敬老院衔接好,并签定相关协议书。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乡镇分管领导每月、乡镇民政办主任每周、敬老院院长每天要对敬老院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值班人员每天对食堂食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购买不使用变质物品。
二是加强对五保对象的日常照顾。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院长要定期与五保对象进行谈心,及时掌握其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五保对象思想波动、情绪反常等,须安排专人看护,并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切实加强对生活不能处理五保对象的生活照顾;化解五保对象之间、五保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确保院内生活氛围融洽。
三是提升敬老院应急处置能力。乡民政办要指导敬老院根据有关应急处置规定,制定切实可靠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完善雷击、中暑、蛇咬、淹亡等夏季多发事故的防范和应对措施,添置空调、电风扇等降温设备,购买防中暑、治蛇咬等药品,严禁五保对象下河游泳;不定期组织敬老院工作人员和五保对象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并组织敬老院进行实地演练,提升工作人员和五保对象对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突发疾病、外来暴力侵害等安全事故处置应急能力;五保对象正常或常死亡后,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敬老院如需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由区民政局组织进行。
三、全面开展敬老院安全隐患排查
乡民政办要在5月30日前对内敬老院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跟踪督促落实”。要排查出存在的问题和重点对象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重点对象要派专人进行帮扶,做好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工作。区民政局将在6月5日前对敬老院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