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石鼓动态 > 部门、镇街动态

【区住建局】关于省环保督察重点信访件(编号:HYD2018062410)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来源: 石鼓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10-08 15:04     

 

衡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省环保督察重点信访件问题

(编号1:环保督察信访件涉及中央环保督察重复投诉件受理编号:HYD2018062410;  

编号2:省环保督察交办督办件整改销号湘环督衡交[2018]9号;

编号3: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第19号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耀江花园业主投诉石鼓区雁栖湖水体颜色是黑色的,有臭味,经多次治理,仍对治理结果不满意。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举报内容属实。通过现场勘查,雁栖湖为闭塞湖体,水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水体缺乏自洁、自净功能,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氨氮、总磷等严重超标,常年呈黑绿,据水质监测结果,雁栖湖水质常年处于Ⅴ类或劣Ⅴ类。

三、查处及整改情况及目前现状

(一)雁栖湖黑臭水体整改情况如下:

1.控源截污。在现有排水系统的基础上,新建截污干管,实现雨污分流。沿湖对排污口实施截流,沿湖周边区域配套建设污水干管及污水提升泵站将截流污水输送到角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实现雁栖湖周边污水全收集处理。

2.内源治理。将水域底部淤泥全部进行清理,严禁岛内商业楼盘自建污水管网直排入湖,实现污水全部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岛上集体土地的农民自建房屋逐步拆除,实现零散污染源有序清零。切实整治雁栖湖区域内家禽市场、养殖场、非法加工厂及小作坊污染源,有序进行关停和拆除。

3.水体修复。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通过生态和生物净化措施,消除水中的溶解性污染物。主要采取微生物强化净水修复、修建生态驳岸、构建滨湖湿地和漂浮湿地、曝气充氧、人工造流及种植和投放水生动植物等措施,建立稳定的湖泊生态系统。

4.河湖连通。采用活水循环等其他技术,建设引水闸、排水泵站等,引蒸水入雁栖湖,通过远程智能调控,及时向雁栖湖水体中补入清洁水,促进水体流动和污染物的稀释、扩散与分解。

5.水质监测。建立雁栖湖水体监测常态化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雁栖湖水体监测结果。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发布预警信息,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水体修复技术手段,促使雁栖湖水质持续好转,最终达到类目标。

6.环境维护。合理布局雁栖湖周边垃圾排放点,建立完整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并加大管理力度,避免垃圾进入水体造成污染。严禁向雁栖湖倾倒建筑垃圾,严禁在湖内网箱养鱼,坚决防止养殖场和非法石材加工作坊死灰复燃。

(二)治理后现况

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体修复、河湖连通、水质监测、环境维护等措施,恢复了雁栖湖水体自然系统。目前,雁栖湖整治后净用地为5.25公顷,水体面积为48.6公顷。

积极申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2019年沿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中央预算资金,雁栖湖清淤及驳岸整治工程及雁栖湖黑臭水体治理之长治久清阶段(雁栖湖水体生态修复与水质生态净化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雁栖湖清淤及驳岸整治工程目前已通过初步设计审查,进行概算编制

四、下一步工作

将一如既往遵循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以优化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解决黑臭水体污染,优化城乡环境,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飞跃。

    (一)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深入广泛宣传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理解、关心、支持黑臭水体治理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公众参与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作用,把公众参与和监督作为长效管理的主要手段。要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行阻工、强揽工程等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的行为,为长治久清阶段项目实施推进提供最优良的施工环境。    

(二)严格考核督办

市政府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对各责任单位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列入重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石鼓区政府将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区内各责任单位及相关街道、村、社区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日常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敷衍塞责、推动不力的,依纪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石鼓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