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表
主体名称 | 石鼓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办公地址 | 石鼓区青山街道下横街24号 | 联系电话 | 8226355 | ||||
"三定"文件 |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2号)《中共石鼓区委办公室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办发[2019]44号)《中共石鼓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石鼓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石编发[2021]4号) | ||||||
单位性质 | 行政机构() 事业单位( √ ):参公事业(√ ) 公益一类() 公益二类() 群众团体( ) 行业协会( ) 群众自治组织( ) |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 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 ||||||
主管机关 |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是否垂直管理 | 是 ( )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 ) 否 ( √ )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 ) | ||||||
是否委托执法 | 是 ( ) 受委托组织名称: 否 (√ ) 委托协议是否报备:是( )否 ( ) | ||||||
执法主体依据 | 法律 | ||||||
行政法规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第四条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分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
地方性法规 |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2017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设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 《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10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第一章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 ||||||
地方政府规章 |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第一章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第一章第四条 省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省城乡绿化工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绿化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 ||||||
部门规章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4月28日建设部令157号发布)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12月31日建设部令第9号发布)第一章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权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9月13日建设部令第112号发布)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线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职权名称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罚措施 | 《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10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第一章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 |||
审查意见 | 法制机构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