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城市管理督查简报
第5期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 2022年3月1日
城市管理督查考核三季度情况通报
根据石办发〔2017〕86号《石鼓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镇、街道执法大队的工作考评经费由区城管执法局根据考评排名情况,报区城市办审定后,实施奖罚政策,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考核所需奖励经费由区财政保障,直接奖励至各镇、街道,罚款将由区财政从镇、街道公用经费中扣除。
根据石城管〔2020〕3号《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方案》的通知,对镇、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的考核,分两组进行每季度排名奖罚。一组:第一名奖励20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0元,第三名不奖不罚,第四名罚10000元;二组:第一名奖励20000元,第二名不奖不罚,第三名罚10000元。
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文件要求每月对各镇、街大队月度考核,现将市、区城管执法局对各镇、街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三季度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别 | 大 队 | 7月 | 8月 | 9月 | 合计 | 排名 |
第 一 组 | 人民大队 | 95.21 | 92.41 | 94.37 | 281.99 | 2 |
青山大队 | 90.53 | 91.20 | 91.76 | 273.49 | 4 | |
潇湘大队 | 93.51 | 94.16 | 93.00 | 280.67 | 3 | |
五一大队 | 93.00 | 94.84 | 94.88 | 282.72 | 1 | |
第 二 组 | 合江大队 | 96.22 | 95.90 | 96.08 | 288.20 | 1 |
黄沙湾大队 | 96.06 | 95.67 | 95.16 | 286.89 | 3 | |
角山大队 | 95.48 | 96.21 | 95.42 | 287.11 | 2 |
一组:第一名五一大队奖励20000元,第二名人民大队奖励10000元,第三名潇湘大队不奖不罚,第四名青山大队罚10000元。
二组:第一名合江大队奖励20000元,第二名角山大队不奖不罚,第三名黄沙湾大队罚10000元。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