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城市管理督查简报
第6期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 2022年3月1日
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四季度情况通报
根据石办发〔2017〕86号《石鼓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镇、街道执法大队的工作考评经费由区城管执法局根据考评排名情况,报区城市办审定后,实施奖罚政策,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考核所需奖励经费由区财政保障,直接奖励至各镇、街道,罚款将由区财政从镇、街道公用经费中扣除。
根据石城管〔2020〕3号《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方案》的通知,对镇、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的考核,分两组进行每季度排名奖罚。一组:第一名奖励20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0元,第三名不奖不罚,第四名罚10000元;二组:第一名奖励20000元,第二名不奖不罚,第三名罚10000元。
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文件要求每月对各镇、街大队月度考核,现将市、区城管执法局对各镇、街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四季度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组别 | 大 队 | 10月 | 11月 | 12月 | 合计 | 排名 |
第 一 组 | 人民大队 | 94.44 | 93.58 | 96.31 | 284.33 | 1 |
青山大队 | 93.30 | 90.97 | 93.25 | 277.52 | 4 | |
潇湘大队 | 92.64 | 93.42 | 95.63 | 281.69 | 3 | |
五一大队 | 93.60 | 95.86 | 94.86 | 284.32 | 2 | |
第 二 组 | 合江大队 | 95.62 | 96.21 | 96.96 | 288.79 | 2 |
黄沙湾大队 | 94.76 | 96.36 | 96.63 | 287.75 | 3 | |
角山大队 | 95.83 | 96.42 | 97.01 | 289.26 | 1 |
一组:第一名人民大队奖励20000元,第二名五一大队奖励10000元,第三名潇湘大队不奖不罚,第四名青山大队罚10000元。
二组:第一名角山大队奖励20000元,第二名合江大队不奖不罚,第三名黄沙湾大队罚10000元。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