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石鼓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部署,2022年4月26日至6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7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水利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从严从紧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局党组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严肃对待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压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局属各部门、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的具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细化方案,优化措施。研究制定了《区水利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确保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领导。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总牵头巡查整改问题整改。各责任领导以身作则,严格把关。各责任部门、股室和责任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更为详细的整改措施,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四)高位调度,确保成效。局党组先后召开8次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督察督办,有力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成效。截至2023年1月8日,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大部分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加强了新时期的水利工作方针、政策的学习与贯彻,提升了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结合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全面推广生态、环保新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河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上的应用。已整改到位。
二是打好"碧水净土"保卫战不积极不主动。
整改情况:辖区内的非法采砂船于2019年全部由区科工信局完成"僵尸船"的清理、拆除工作,区水利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砂场于2018年底全部完成取缔。2019年9月,区水利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运输设施进行了拆除,水利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全部完成。2021年3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到合江街道江霞村,现场调度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并在合江街道四楼会议室召开调度会议。此次会议上明确,对河道管理范围外的环保整改工作交由合江街道负责,要求合江街道按照"两断两清一绿"的标准对江霞砂场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销号。据核实,现合江街道已经完成了该砂场国有投资部分"两清两断一绿"(清理场内设备、清理场内沙石,断水、断电,复绿)工作,剩下的少部分民营投资的砂场设施设备还未拆除,因涉及民事诉讼,正在依法走司法程序。该砂场处置民事诉讼一审已经判决,现承包民营企业已经上诉,将进行二审。我局及时跟踪、协调,督促实施单位完成整改销号。已整改到位。
三是移民政策未落实落地。
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水库移民政策,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属奖补专项资金,需镇街和村将移民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现旭东村聂家坳组山塘护坡项目经验收合格,资金已拨付到位。余下的3个项目经区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多次调度,于2022年底实施完毕,现正联合区财政、镇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催促、衔接财政及区库区移民事务中心进行资金拨付。同时加强移民政策宣传,安排区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于2022年10月份,聘请专家在湖南环境生物学院对60名移民户开展了多形式移民培训活动。整改中。
问题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在推动民生保障实事上有短板。
整改情况:集中供水点建成后,已经按照《石鼓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石鼓区农村集中供水点运行管理办法》,将设施、设备作为国有资产移交给了所属镇街负责运行管理,区水利局衔接区财政局下拨运行管理经费给各镇街。
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水利局加强了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属地镇街履行运行管理职责,同时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集中供水点"零闲置"。现各集中供水点都保持正常供水,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已整改到位。
二是推进"河长制"工作不够深入,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9年进度严重滞后的杨岭岸坡综合整治项目,是因设计变更批复手续滞后造成,经区水利局汇报沟通,多次调度,该项目已于2019年12月份开始实施,2020年8月份完工。对三板桥河塌方河堤已修复并进行了清淤疏浚。已整改到位。
三是清廉机关建设重视不够,推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在召开的整改专题会议上已对没有将当时局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会会议记录做好的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教育;2022年11月17日,局党组再次组织召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于当天下午组织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廉政知识测试活动;2022年12月2日,局党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廉政教育影片《何叔衡》;结合优化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加强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力度;多形式开展廉政学习和教育,加强了谈心谈话力度,让清廉机关建设在本单位机关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已整改到位。
四是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区河湖水资源中心主任和局河长制工作股负责人已经约谈了合江街道河长办主任和水利工作专干,合江街道已对该废弃水利设施按照创文创卫的标准进行围挡,并设立牢固、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消除了安全隐患;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和局河长制工作股负责人已经约谈了角山镇河长办主任和水管站负责人及杨岭牛嘶堰闸管护负责人,角山镇已制定了该闸管护制度并粘贴上墙,在该闸周围设立管护公示牌及安全警示标志;已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2022年度对镇街考核及局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已经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的大排除大整治。已整改到位。
问题3:制度"补丁"机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部分制度制定不规范。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局主要负责人已对负责起草以上三个制度的股室负责人和负责审稿的分管领导提出了严肃批评;已完成三个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报局党组重新研究通过并发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制度进行了学习;已经举一反三,对其它制度进行自查自纠,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已整改到位。
二是制度内容有重复现象。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局主要负责人已对负责起草以上两个制度的股室负责人和负责审稿的分管领导提出了严肃批评;已重新修改和完善了局值班制度,报局党组重新研究通过并发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该制度进行了学习;已经举一反三,对其它制度进行自查自纠,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已整改到位。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问题4:全面从严治党尚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严不紧。
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局党组立行立改,立即责令各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违规发放的各种补贴退款到区水利局财政资金专户。局党组举一反三,开展了自查自纠,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财务制度进行了再学习。已整改到位。
二是存在同城接待现象。
整改情况:局党组立行立改,立即责令各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违规同城接待费用退款到区水利局财政资金专户。局党组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财务制度。已整改到位。
三是日常监督管理抓得不严。
整改情况:已经制定并实行了水利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了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的力度,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职工之间,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的管理,杜绝了干部管理"宽松软"的现象。已整改到位。
问题5: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躺平式"干部。
一是结对帮扶工作"请人代劳"。
整改情况:该同志已于2020年因扶贫工作作风问题被区纪委监委纪律处分,该同志受处分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该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同志接受处分后认错态度端正,立即改正了自己的错误,积极完成了帮扶任务;局党组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优化干部作风动员大会,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已整改到位。
二是防汛值班值守脱岗。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于2021年7月4日当天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当天的值班缺岗人员提出了严肃批评及口头警告处理。开展了自查自纠,加强了防汛及节假日值班管理,无类似问题的发生。已整改到位。
三是工作作风漂浮,态度不端正。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局主要领导已经对上述项目时任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已经建章立制,将合同管理纳入局项目管理"四步法"制度加以规范;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优化干部作风动员大会,会后,结合干部作风建设,紧接着组织召开会议,按照"九树九戒"、"六治"要求进行了深刻反省,进行了问题剖析,全面整治工作作风。已整改到位。
问题6:工程项目监管缺位,存在管理漏洞。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局主要领导对该项目时任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开展了自查自纠及业务学习;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加强对项目设计公司的资质、技术水平的审查,项目设计严格按照技术指南与规范执行;严格按照制度监管。已整改到位。
二是水利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局主要领导已经对当时项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已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对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受疫情及资金等因素影响,整改工作还在推进中。整改中
问题7:程序不到位,项目先施工后立项。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局主要领导已经对当时项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当时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已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已经开展了自查自纠,建章立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与程序。已整改到位。
问题8:财务把关不严。
一是大额开支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局主要领导已经对当时项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已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已经开展了自查自纠;加强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整改到位。
二是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局主要领导已经对当时项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已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正在启动法律程序,对2020年7月违规决策后,已拨付给中标施工方的资金91.5万元予以追缴;已经对计划外违规实施的项目予以终止;正在衔接对计划内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依法依规重新招投标实施;已经将责任追究机制列入项目管理"四步法"制度之中,加强了项目管理;由于疫情影响和项目程序的规定,该项整改工作还在推进中。整改中
问题9:违规超额支付水利工程款。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局主要领导已对当时项目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已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已经组织专班对以上项目开展内审,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相似问题再次发生;正在与区财评中心、区审计局一起启动结算财评和审计,如已付的金额多于结算财评和审计结算的金额,请局法律顾问走司法途径追回。由于疫情等因素影响,该项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整改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问题
问题10: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欠缺。
一是部分制度没有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局综合办已经对以上制度重新予以完善,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发文;已经开展了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全面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制度制定及审核的规范。已整改到位。
二是党组会议决策走过场。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已经对当天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的同志没有将会议前期酝酿及充分准备情况写进记录、图省事的工作作风提出了严肃批评教育;局党组已经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缩减议题,明确程序,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已整改到位。
三是党组凝聚力不强,攻坚克难不够。
整改情况:通过向上级部门的汇报衔接,市水利局已经将水利河道执法船只迁到了合江街道江霞村停靠点,并在合江街道江霞村建设了河道执法基地;已经与市水运事务中心汇报衔接,中心反馈,由于执法需要,经上级批准,将五一街道杨家坪码头作为海事执法、办公船停靠码头;已约谈青山街道河长办,青山街道督促青少年宫管理单位已对湖水开展水质整治工作,水质得到了改善;已约谈潇湘街道河长办,潇湘街道河长办已经加大对防溺水物资的管理力度。已整改到位。
问题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走过场。
一是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已经加大会前谈心谈话的力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确保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已经以支部"五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党建工作。2022年11月份支部被区直工委评为"四星"支部;2022年12月份党组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高质量召开2022年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打下良好基础。已整改到位。
二是党建材料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上,局主要领导已对当时党建分管领导及经办人提出严肃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已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责定相关同志重新补写了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并报局党组书记审阅;局党组书记对相关同志提出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反思;已经开展了自查自纠,杜绝相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严肃党组织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已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主题教育不深入、不扎实。
整改情况:该问题2019年已经完成了整改,并深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22年局党组开展了自查自纠,严格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已整改到位。
问题1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
整改情况:局党组加强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党组、党支部学习、局集中学习列入意识形态学习内容;党组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一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项讲座,全面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控。2022年10月17日局党组书记为全局党员上了一次"在干中研学、干中有位"党课;局党组书记于2022年11月24日在灵关庙村为村两委干部、灵关庙村党员代表及区水利局全体党员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022年12月2日,局党组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红色电影《何叔衡》,加强教育,全面夯实党员意识形态防线。已整改到位。
二是工作措施、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经多形式开展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2022年10月17日局党组书记为全局党员上了一次"在干中研学、干中有位"党课;局党组书记于2022年11月24日在灵关庙村为村两委干部、灵关庙村党员代表及区水利局全体党员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022年12月2日,局党组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红色电影《何叔衡》,加强教育,全面夯实党员意识形态防线;局党组成员已经加强了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的力度,加强思想动态掌控。已整改到位。
三、后续整改及提升成效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加快推进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一)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研究机制缺陷,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补好制度漏洞。抓好制度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全面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石鼓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局项目建设《四步法》制度等相关制度,从严抓好水利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与监督,防止问题反弹。
(三)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水利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177359;邮政信箱: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石鼓区政府大楼6楼,石鼓区水利局;电子邮箱:646941247@qq.com。
中共石鼓区水利局党组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