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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石鼓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17

 

石鼓区纪委监委公布

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成果


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要求,石鼓区纪委监委牵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齐心协力,合力推进,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现将已取得的成果予以公布。

纠治红包礼金陋习方面。根据省纪委《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要求,石鼓区纪委监委于2019年8月13日撤销了2014年5月28日设立的廉政账户。该廉政账户从设立至撤销,共收到资金498904.19元,已全部转入石鼓区财政非税账户。根据市纪委的工作安排,石鼓区纪委监委迅速建立了红包礼金登记上交制度,确保廉政账户撤销后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廉政账户撤销后,因特殊情况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含礼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当自收到之日10个工作日内上交纪检监察组织,并作出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全区暂时没有向纪检监察组织主动上交因特殊情况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的情况。

严肃查处突出问题方面。严肃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石鼓区纪委监委对区公安分局青山派出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青山派出所原所长陈某及民警李某等5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陈某违规收受下属等人的红包礼金、贵重物品,违规发放津补贴;李某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在操办自己婚礼时,接受案件双方当事人安排的6台豪车为其接亲,并收受案件当事人的红包礼金。综合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陈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审查起诉;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鼓区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变异类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线索7条,已立案7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其中党纪重处分2人,通报曝光2期2件2人

加强宣传警示教育方面。结合全区主题教育工作安排,邀请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东文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为主题给全区700余名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学规定、知规定、守规定的浓厚氛围。狠抓向力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关于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题党日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衡纪通〔2019〕40号)的传达和贯彻,全区各级党组织对案件和通报进行传达学习,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明纪,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方面。10月24日,区纪委监委牵头组织13个区直相关部门召开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调度,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11月5日,《关于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题党日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衡纪通〔2019〕40号)印发后,再次在全区范围内对2018年4月20日省委“约法三章”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状况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组织相关室(组)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通过集中开展“三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