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19-10-08
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去年年底,浙江省淳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胡相旗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9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胡相旗有心里有一个“收礼原则”——“收卡比收钱好,收酒比收卡好”,这句话准确的反映出他既想贪又怕出事的心理。正因为如此,胡相旗自以为是的为自己摸索出一套“安全”的敛财模式,为自己“权利寻租”的行为划定一些看似规矩的“原则”,比如低价购房、收受价值不菲的购物卡、烟酒,或者是放贷谋取高利息等等,却不知这些遮掩的手段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搜索近年来被查出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不乏像胡相旗一样自以为受贿手段“高明”,却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他们中,有的“收钱有原则”——比如“不熟的人送钱不收”、“收了钱未办成事退钱”;有的对亲朋好友的请托一概拒绝,表面上大公无私,但其实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只接受“陌生人”的好处;还有的在任时“只办事不收钱”,离任后再用各种手段兑现……这些自欺欺人的受贿手段,掩耳盗铃的贪腐套路,看似都很有“原则”,其实违纪违法,最后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天罗地网。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正风反腐肃纪不断深入,一个个贪污受贿的腐败官员纷纷落马,震慑明显。然而,仍然有少数像胡相旗这样既要贪又要保证自身平安,自以为受贿手段隐蔽,心存侥幸之人。他们却不想在高压反腐、重拳猛击、“无禁区、零容忍”的形势下,所谓的“腐败原则”便显得十分可笑,腐败行径即使百般遮掩,也还是会被发现和揭露出来,其贪腐的丑恶面目终会大白于天下。“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对胡相旗的判决又一次证明,贪官们既想发财又想逃避党纪国法严惩的认知是大错特错,最后只会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结果。
“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拿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拿来搞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领导干部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当下如何辉煌,只有不忘初心,时刻严于律己,加强党性修养,把党性原则牢固地立起来,守住纪律法律的底线,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