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石鼓纪检监察网 > 学思践悟
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 钟梓励 发布时间:2019-09-07
近年来,公车私用现象得到遏制,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忘了公车姓公,把使用公车看成个人待遇和地位的象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仍然突出。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期通报的案例看,党员干部使用公车办私事屡见不鲜,有的3年公车私用114次,有的甚至驾驶公车到宠物医院给宠物狗看病。(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8月27日)
公务车是指国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了执行国家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单位配置车辆,是为了让相关人员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开展工作,让公务人员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为老百姓服务。公车私用与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相悖。“车轮上的腐败”不仅造成巨大的财政浪费,同时这种特权化的福利也拉开干部与群众的心理距离,极大影响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形象。由于车子是在路上开的,那些公车私用的腐败,犹如一种腐败的流动广告,影响极坏,成为“千夫所指”。近年来,反腐败利剑直指这种“车轮腐败”,大力进行了公车改革,从制度上严格规定了不准“公车私用”,大量减少了公车数量,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也给公职人员发放了一定的交通补贴费,情况有了明显好转,不能说现在已经完全没有了“公车私用”,但确实不多了。
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车私用不是小事,更不容小视。“公车”姓“公”不姓“私”。任何人都没有私自用公车的权力。哪怕是因为一点小事而私自动用了公车,也是顶风违纪,是一种“变相腐败”,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挥规章制度的震慑力。公车不私用,制度笼子要扎紧。制度不能“挂在墙上、说在嘴上”,针对公车私用现象的屡禁不止,要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机制,严堵漏洞,做到有规可循。
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应当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发生;二是及时将公车改革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遏制违规使用公车;三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管力度。对公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加强对违规使用公车的责任追究。要把公车配置使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严肃责任追究,从而进一步遏制公车私用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