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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2-15

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石鼓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石鼓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昭德(女)、王娜(女)、王勇、王斌、邓寒鸣、刘春国、李灿会、李超、杨海啸、张飞、张烜华(女)、陈呈、陈钱平、胡志丹、段海军、禹正杨、梁惠清、颜利成为石鼓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聘期为2023年2月至2025年2月。



石鼓区监察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